岳建民律师网

yjianmin.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正文

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提起行政诉讼被驳回

2008-12-28 10:30:59 来源:岳建民


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提起行政诉讼被驳回

    2007年7月20日,职工刘玉华在离岗培训期间回到原工作岗位龙门吊车驾驶室取河水杯时,见到配电箱内接触器冒火,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伸手去拉电闸,不料龙门吊的配电系统整体漏电,刘玉华被电伤。经沧州市中心医院治疗,刘玉华被电烧伤的右手行截指术。

    因用人单位沧州福道冶金轧辊有限公司在刘玉华受伤后未予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刘玉华在手术出院后,自行提出认定工伤申请,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查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刘玉华的右手烧伤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沧州福道冶金轧辊有限公司以刘玉华之伤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致,故不服该工伤认定,提起行政诉讼。岳建民律师作为刘玉华的代理人参加了该行政诉讼的审理。

    经过开庭审理,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08)运行初字第9号行政判决书,认定刘玉华之伤属于工伤,驳回了用人单位的起诉。

    就此案例,岳建民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认定不是机械的。职工上下班时间及开工前的准备时间皆属于工作时间。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因生理原因而如厕、休息、饮水等致伤,以及在非本人工作岗位上为了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而见义勇为所致伤,只要不是自残自杀,皆可认定为工伤。劳动者自身在作业中有违章情形,不能成为所负之伤不予认定为工伤的理由。

大家都在看

北京市律师收费标准指导价(2016

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 京发改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